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_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

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全攻略
一、办理所需材料清单
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十二类材料。第一类是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。第二类是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。第三类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许可证。第四类需要提供拆迁许可证或现场施工条件证明文件。
施工合同相关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。第六项材料是施工图纸审批文件。第七项可同时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和规划许可证。第八项需要安全监督登记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资金证明材料分为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担保文件。第十项材料是项目计划文件。第十一项需要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。最后一项包含监理合同登记表、项目报建表、新材料证明和散装水泥缴费凭证等补充材料。
二、特殊材料注意事项
规划区内的项目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。需要拆迁的项目需提交拆迁进度证明。施工图纸必须通过技术审查并加盖审图章。质量安全措施需要单独提供实施方案。
资金证明文件需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。使用银行担保的项目要注明担保期限。新材使用比例证明需附检测报告。散装水泥缴费凭证要包含具体用量数据。
三、申请条件详解
申请单位需满足八项基本条件。第一项是完成用地审批手续。第二项要求城市规划区项目取得规划许可。第三项拆迁项目需达到施工进度要求。第四项需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。
第五项要求图纸资料满足施工需求。第六项要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方案。第七项需落实建设资金。第八项需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。
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核发施工许可证。材料不齐全的需要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四、许可证使用规则
建设单位需在领证后三个月内开工。无法按时开工可申请两次延期。每次延期不超过三个月。超期未开工的许可证自动失效。
施工中断需在三十日内报告主管部门。停工期间需做好工程维护管理。停工超过一年需重新核验许可证。复工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。
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项目需单独处理。无法按期开工需向审批机关报告。延期超过六个月需重新办理开工手续。
五、办理注意事项
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。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。委托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。电子材料需同步上传审批系统。
消防审核可与规划许可同步办理。安全监督登记需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。资金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超过三十天。施工合同需使用标准示范文本。
图纸审查需由资质机构出具意见。施工组织设计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。监理合同需完成备案登记手续。新材料证明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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