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

《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指南:你需要知道的五个关键点》
一、什么样的施工合同会被判无效?
施工合同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会被认定无效。第一种是承包方没有建筑资质,或者资质等级不够。比如三级资质的公司接了需要二级资质的工程。第二种是借用他人资质的情况。比如包工头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来签合同。第三种是必须招标的工程没走招标流程,或者中标结果本身有问题。
即使合同被判无效,只要工程验收合格,承包方仍然可以要求按合同拿工程款。这个规定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基本权益。但要是工程验收不合格,处理方式会分两种情况:修复后合格的,发包方可以让承包方出修理费;修复后仍不合格的,承包方就拿不到工程款。
二、工程款应该怎么算?
垫资问题有明确处理规则。如果合同里写了垫资和利息,法院会支持返还垫资和利息。但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。没写垫资条款的,按普通欠款处理。没写利息的,法院不支持要利息。
结算争议有具体解决方式。双方对工程量有争议时,主要看施工过程中留下的书面记录。如果承包方能证明发包方同意施工,就算没有书面记录,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依据。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允许做造价鉴定,这条规定防止了随意推翻原定价的行为。
三、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?
承包方出现四种情况,发包方可以解约。包括明确表示不干活的、拖延工期催告后还不完工的、工程质量差又不肯修的、违法转包工程的。反过来,发包方拖欠工程款、提供劣质材料、不配合施工的,承包方也可以解约。
解约后的处理要看工程质量。合格工程要照常付钱,不合格的参照无效合同处理。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。这条规定平衡了双方权益,避免任意解约带来的混乱。
四、质量问题谁该负责?
工程质量出问题要分情况追责。如果是承包方责任导致质量不达标,又不肯修理的,发包方可以要求扣减工程款。但发包方自己有过错的也要担责,比如提供错误设计图纸、指定劣质材料、直接指定分包方等情况。
特别注意隐蔽工程的责任划分。工程没验收就提前使用的,发包方不能以表面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。但承包方要对地基和主体结构质量终身负责。这条规定既保护承包方权益,又确保关键部位的质量安全。
五、工程纠纷怎么打官司?
起诉地点有特别规定。施工合同纠纷要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,方便调查取证。质量纠纷可以把总包、分包和实际施工人一起告。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,但发包方只在欠款范围内担责。
证据认定有特殊规则。双方签过结算确认书的,逾期不回复视为认可。存在多份合同时,以备案的招标合同为准。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阴阳合同和恶意拖延结算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