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工程未结算能否要求施工单位赔偿_未结算的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

# 工程款纠纷处理指南
## 第一部分 未结算工程能否索赔
工程未完成结算时,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。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,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若施工单位拒绝支付,建设单位可向法院起诉。法院判决后若仍不执行,可申请强制执行。
政府部门可协助调解工程款支付问题,但无权直接裁决或强制划款。若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可向负责该项目的政府部门提出支付请求。政府部门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付款义务。
## 第二部分 处理工程款纠纷的法律依据
根据《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建设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。付款后需指定专人监督施工单位发放工人工资。总承包企业支付劳务款时,只能向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转账,禁止支付给个人承包者,不得用实物或证券抵账。
当分包合同解除时,发包方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款项。这项规定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,避免因合同变更导致资金拖欠。
## 第三部分 工程索赔的具体流程
### 第一步 正式提出索赔
发现索赔事项后,受损方需在28天内提交书面索赔通知。逾期可能导致索赔权失效。通知书应明确说明索赔原因和金额。
### 第二步 提交证明材料
发出通知后需在28天内整理完整证据链。包括合同文件、施工记录、付款凭证等。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编制索赔报告。
### 第三步 协商谈判阶段
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。建议准备多套解决方案,通过商务谈判达成补偿协议。协商重点包括责任划分和赔偿计算方式。
### 第四步 申请第三方调解
若协商失败,可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。调解员将组织双方会谈,提出折中方案。调解结果不具备强制效力。
### 第五步 启动司法程序
当调解无效且未约定仲裁条款时,当事人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。需准备起诉状、证据清单等材料。诉讼过程可能涉及司法鉴定。
## 第四部分 政府工程特殊处理方式
政府投资项目出现拖欠时,承包方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所属政府部门反映。财政部门有权暂停后续拨款,督促问题解决。对于恶意拖欠单位,审计部门可介入调查。
总承包单位需建立工资专用账户,政府主管部门定期核查资金流向。发现挪用工程款情况,可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违规记录。
## 第五部分 预防纠纷的注意事项
签订合同时需明确付款节点和违约责任。建议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70%。每月25日前应完成上月工程量确认。
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,发包方需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保险。推行过程结算模式,按施工阶段分段审计付款。保留所有往来函件和签证单据。
出现争议时应及时发函催告,保存快递单据和签收记录。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。通过EMS邮寄重要文件时,在备注栏注明文件内容。
工程监理单位需如实记录施工进度,每月出具工程量确认单。建议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,确保数据不可篡改。争议发生时,这些记录将成为关键证据。
(全文共计2150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