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_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最新版本

五大部分看懂工程监理合同
一、合同关键术语解析
合同里提到的"工程"指业主委托监理的项目。"业主"是直接负责并委托监理工作的人,包含后续接手的人员。"监理单位"指负责监理工作的机构,包含后续接手方。监理单位派到现场工作的团队叫做"监理机构"。
除了业主和监理单位,其他和工程有关的人员统称为"其他相关方"。监理工作包含常规任务、额外增加的任务和突发任务。合同里的"一个月"按公历计算,比如从5月3日到6月2日算作完整月份。
二、监理单位职责详解
监理单位需要向业主提交负责人名单和工作计划,完成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任务。在工作期间,监理团队必须运用专业能力,为业主提供合理建议,维护各方权益。
业主提供的办公设备和物品归业主所有。监理工作结束后,必须清点剩余物品交还业主。监理人员不得泄露工程机密,这个保密义务在合同结束后仍然有效。
三、业主方义务清单
业主需要处理好工程外部关系,为监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。业主必须按时提供工程资料,及时回复监理单位的书面请示。业主需指定专人对接监理工作,更换对接人需要提前通知。
业主需要书面告知其他相关方监理单位的权限。业主应提供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厂商名单。根据约定,业主需免费提供办公场所,对监理单位自备设备给予补偿。
四、监理工作权限说明
监理单位有权建议选择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,确认或否决分包单位。对工程规模、设计标准等重要事项可提建议。发现设计问题可自主提出优化方案,但可能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方案需业主同意。
监理单位可检查施工质量,叫停不合格材料使用。有权检查工程进度,审核工程款支付。未经监理签字确认,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项。在紧急情况下,监理单位可先采取必要措施,但需在24小时内向业主报告。
五、合同执行注意事项
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。因业主原因导致监理工作增加时,需支付额外费用。业主暂停监理业务需提前56天通知,无故终止合同需经过两次书面通知程序。监理单位超过半年未收到费用可单方面终止合同。
监理酬金按约定方式计算,逾期支付需补偿利息。合同争议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。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费用由业主报销,合理化建议带来经济效益可获得奖励。
重要补充条款
合同明确监理失误赔偿上限为总服务费扣除税金后的金额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。双方约定监理人员不得私下收取报酬,不得参与利益冲突活动。
监理单位更换总负责人需业主同意。业主有权要求提交月度工作报告,可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。合同变更需书面确认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权利。
(全文共2080字,涵盖监理合同核心条款,使用通俗表述方式解析法律文本,便于工程相关人员快速掌握要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