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款结算_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及法律对策

建设工程款结算与审核操作指南
一、工程款结算的四种常见方式
处理工程款结算时可以采用四种基本方法。第一种方法是按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结算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程目标,当施工方完成约定目标后,业主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。
第二种方法是分阶段结算。这种方法适用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,比如高层建筑或大型基础设施工程。施工方完成某个建设阶段后,比如完成地基工程或主体结构,业主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阶段款项。
第三种方法是按月结算。这种方式适合工期较短的项目。每月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,业主在次月支付对应的工程款。这种方法能保证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。
第四种方法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。通常在小型工程项目中使用,比如装修工程或维修项目。施工方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后,业主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。
二、工程款结算的法律规定
我国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两种法定结算方式。第一种是月度结算方式。合同工期超过两年的项目,除了按月结算,还要在每年年底进行年度工程盘点,办理年度结算手续。
第二种是分段结算方式。适用于当年开工但无法当年竣工的工程项目。合同需明确划分工程进度阶段,比如基础施工阶段、主体结构阶段、装修阶段等。每个阶段完成后,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进度款。
三、工程量核算的三个要点
核算工程量时要注意三个关键环节。首先要核对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的差异。审核人员要对照施工图纸、材料清单和现场实际完成情况,确认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。
其次要防止重复计算和漏算。常见问题包括重复计算同一部位的工程量,或者忽略某些隐蔽工程的计算。审核时需要重点检查管线铺设、基础工程等容易出错的环节。
最后要确认计算方法的正确性。不同工程部位适用不同的计算规则,比如土方工程按立方米计算,钢筋工程按吨位计算。审核人员要确认每个分项工程都采用正确的计量单位。
四、结算审核的注意事项
审核工程结算报告时要重点注意三个方面。第一是检查资料完整性。需要核对施工日志、变更签证单、材料验收单等原始资料,确保所有施工环节都有书面记录。
第二是仔细核对扣减项目。常见扣减包括质量不达标扣款、工期延误违约金、材料代用差价等。审核时要逐项检查扣减依据是否充分,计算是否准确。
第三要识别虚假新增项目。有些施工单位会将合同内包含的项目伪装成新增项目申报。审核人员要对照投标文件和原始合同,核实每个申报项目的真实性。
五、合同管理的两个重点
签订工程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两个条款。首先是付款条款。要明确约定付款节点、付款比例、验收标准等内容。建议采用"3-3-3-1"付款模式,即开工付30%,主体完成付30%,竣工付30%,质保期满付10%。
其次是变更处理条款。合同中应规定工程变更的确认流程和计价方式。对于重大设计变更,必须要有建设方、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字的变更单,并约定按定额计价或市场价协商的计价方式。
六、常见问题的应对措施
遇到工程款结算纠纷时,可以采取三种解决方式。首先是协商解决。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,通过补充协议调整结算方案。
其次是申请专业审计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审计,根据审计报告确定最终结算金额。这种方式适合工程量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。
最后是法律途径。当协商和审计都无法解决争议时,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需要准备完整的施工合同、验收资料、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。
七、重要文书的选择与使用
签订工程合同时要选择合适的合同范本。钢结构工程要采用专用合同条款,明确钢材型号、连接工艺等特殊要求。水电消防工程合同需详细约定设备参数和验收标准。
使用工程居间合同时,要注意区分居间服务内容和工程管理职责。合同必须明确居间方的权利义务,避免出现权责不清的情况。建议采用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,并根据项目特点补充专用条款。
在处理工程款结算时,建设方和施工方都要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。包括日常施工记录、材料进出场单据、工程变更文件等重要资料。这些文件不仅是结算依据,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证据。建议指定专人负责文档管理,定期整理归档重要文件。